
盗窃数额认定一万余元,成功取得检察院不起诉
一、案情简介本案当事人李某(化名)为了节省电费,动起了让电表走得慢一些的歪念头,私下里找人改装了电表。殊不知,这种贪图小便宜的行为,已经触犯了法律。
某日,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在巡检过程中,发现了李某住处的用电情况存在异样,遂向公安机关报案,李某窃电的行为也随之浮出水面。后经查实,李某窃电的金额高达一万余元,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李某悔不当初,面临司法机关的追诉和身陷囹圄的法律风险,立即找到了上海达尧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。
二、办案经过
达尧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刘萌接受委托后,与李某详细沟通了案情,通过充分阅卷,制定了辩护方案。
刘律师认为,本案事实清楚,想要避免当事人身陷囹圄,唯一办法就是经最大努力向检察机关争取不起诉,主要辩护思路有四个方面:
第一,李某收入为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其为了贪图小便宜而私改电表,并非存心想要触犯刑法。而且,李某文化程度不高,法律认知能力有限,主观上存在法律认识错误。
第二,李某窃电金额虽然高达一万余元,但其系初犯、偶犯,且无任何前科劣迹。案发后真诚悔过,无明显的社会危害性。
第三,李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,属于自首。
第四,李某悔罪态度良好,到案后积极认罪认罚,主动退赔了电力公司的所有损失并缴纳罚款。
综上,刘律师向检察官递交了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,经多次沟通,承办检察官最终采纳了刘律师的法律意见,依法决定不予起诉。
三、律师提示
窃电是违法行为,数额较大的将触犯刑法,构成盗窃罪。
本案虽然经过达尧律师团队的努力,成功争取到了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决定。但律师再次提醒大家,切莫因为贪图小便宜,而让自己面临身陷囹圄的风险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