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平台跑路岂能让房主买单?!
房屋装修是百姓生活中的一件大事,但装修行业水深(价格不透明)导致“天下苦装修久矣”。近年来,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,很多网络平台打着高效透明的旗号在装修行业铺开,百姓络绎通过这些平台进行家装,却不知其中存在着风险与隐患。一、案情简介
本案当事人刘先生(化名)通过网络平台,找到了一家装修公司进行家装。为了保证装修的进程与质量,刘先生分别与平台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,约定将全部装修款打入平台的账户,由平台对装修公司进行监管并按工程进度逐笔支付装修费。施工完毕后,刘先生顺利入住新房,但平台却卷钱跑路了,谁料想装修公司不去找平台索要尾款,却将刘先生告上法庭。
装修费对于老百姓来说不是笔小数目,收到法院传票的刘先生焦急万分,明明已经支付了所有装修费,怎么会被告上法庭要求再支付尾款?!情急之下,刘先生找到了达尧律所徐银凯律师团队寻求法律帮助。
二、办案经过
合同的条款之中往往蕴含着案件胜诉的关键,接受委托后徐银凯律师会同张秋艳律师,第一时间仔细梳理刘先生与平台及装修公司的合同,找到了本案的突破口。
首先,与平台的合同中,明确约定了装修款由平台“托管”。刘先生已经按约足额将装修款付给平台,没有任何拖欠行为,不存在任何过错。其次,与装修公司的合同中,明确约定了装修款的支付方式,即按照平台的方式支付。实际装修中,前期装修费、水电、泥木、油漆等款项,均在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由平台逐笔支付。可见,装修公司已通过实际履行情况,表明其同意并认可装修款由平台托管并支付,不应当再找刘先生索要任何费用。
法庭上,徐银凯、张秋艳律师明确主张我方已经完全履行了付款义务,不应当再支付任何费用。经沟通,一审法院采纳了我方观点,依法驳回对方全部诉请。经二审,对方的上诉亦被上海二中院依法驳回,本案终告大获全胜。
三、律师提示
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,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应属合法有效,对各方具有约束力,故看似不起眼的条款都可能会影响到整个案件的走势乃至结果。
房屋装修中,装修公司往往处于优势地位,百姓在签订合同时务必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具体条款,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,以免发生纠纷后处于被动。
达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、合伙人。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,知识产权法研究生。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,担任越南中国商会常务理事,上海海门商会理事,上海市律师协会一带一路研究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。执业多年来代理案件百余件,累计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,成功为众多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。2016年成功代理单笔标的额近人民币三千万元的工业厂房买卖纠纷,通过“司法判决”完美解决“195地块项下以产业政策限制土地厂房所有权变更”之政策障碍,应属上海首例。
为央企、国企前往越南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(ODI审批、股权架构设计、境外投资法律意见书等),项目投资金额达1亿美金以上,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